1.負責城市生產(chǎn)、經(jīng)營和生活供水,提供供水、污水處理一體化服務。
2.組織各水廠的正常工作,搞好供水調度工作。負責水廠生產(chǎn)、技改、大修工程項目。
3.負責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的運行管理,確保達標排放。
4.負責城市供水水質監(jiān)測工作。
5.負責供水管網(wǎng)鋪設和改造工作。
6.負責全市供水管網(wǎng)的維修、搶修工作。
7.負責計量儀器的調校、檢定工作。
8.負責抄表、收費及用水違章查處工作。
9.負責用戶的來電、來信、來訪,調查和審理用水糾紛。
10.負責新技術、新工藝的推廣和使用。